English

我国将全面整顿和规范市场交易行为

2001-02-06 来源:生活时报 邹清丽 我有话说

日前,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王众孚在接受笔者采访时说,目前我国市场交易规则不够完善,合同欺诈、走私贩私、违法经纪、违法交易等行为时有发生,不仅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,而且严重影响经济的健康运行。今后必须从6个方面加强对市场交易行为的规范管理。

一是严厉打击制假售假等违法活动,抓好重点地区、重点商品、重点市场的专项整治。结合推行巡查制和“经济户口”制度,落实打假责任制,把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结合起来,规范生产、经营行为。

二是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,形成完整有效的保护消费者权益执法体系。要加大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科技含量和资金投入,争取今年内地级以上城市全部建立12315申诉举报指挥中心和三级行政执法网络。

三是加强对粮食等重要商品交易活动的监督管理,把好粮食收购主体资格准入关,抓好农村集贸市场和粮食批发市场的规范管理,严厉打击粮食市场违法违章行为。要加强对棉花、成品油、汽车等市场交易行为的监督管理,管好重要商品流通秩序。要不断完善市场巡查制,通过试点逐步完善和推行市场预警制,加强对各类市场的日常监管。

四是加强对合同行为的监管,重点打击利用买卖、承揽等合同进行的欺诈行为,重点检查粮食合同、成品油合同、房地产合同、农业生产资料合同,重点监控多次进行合同欺诈的组织和个人。

五是加强对经纪人的管理,进一步规范经纪人主体准入,严厉打击“地下”经纪人活动,依法查处经纪人违法行为。

六是严厉打击私货交易,取缔私货市场。同时继续严厉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行为,继续查缴“法轮功”和其他宣扬愚昧迷信与伪科学的非法出版物、政治性非法书刊,继续深入“扫黄打非”,继续严厉打击逃税骗税和逃汇骗汇,认真做好禁毒和反假币工作。

手机光明网

光明网版权所有

光明日报社概况 | 关于光明网 | 报网动态 | 联系我们 | 法律声明 | 光明网邮箱 | 网站地图

光明网版权所有